古代“杖刑”(漲知識)
我們常說的打板子,
正式名稱叫杖刑,
是古代的五刑之一,
于西漢文景時期出現,
延續到隋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,
責打部位為背、臀、腿。
其中,
宋代分為臀杖和脊杖,
分別打臀部和背部,脊杖較重。
元代至清末,笞刑則只打臀部。
杖刑一般是“去衣受杖”,
脫掉中衣(內衣),
直接用毛竹、木板打臀部。
不脫衣服的杖刑,是明代的廷杖,
即是在朝廷上杖打官吏,
可以用厚布墊著背臀(后期也有去衣的)。
來看幾張清末的官府杖刑老照片,
比較標準的“去衣受杖”。
清末的官府“去衣受杖”的杖刑老照片
除了中國,
亞洲各國都有類似的刑法。
比如日本,江戶時期就有笞刑,
用棍子、鞭子抽打背臀。
古代朝鮮的笞刑
古代印尼的笞刑
古代越南的笞刑
今天,
世界仍有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的“鞭刑”:
阿富汗、巴拿馬、文萊、伊朗、阿曼、
馬來西亞、巴基斯坦、沙特阿拉伯、
南非、蘇丹、斯威士蘭、
特立尼達和多巴哥、
阿拉伯聯合酋長國、也門、
津巴布韋和新加坡。
圖為新加坡的鞭刑現場,
每年約有一千人接受這種殘酷的刑法。
以上素材均來源于網絡,如有侵權,請聯系刪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