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國傳統的敬老風尚
尊老敬老,是重陽節的主要習俗之一,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,數千年代代相傳。
孔子認為“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,至于犬馬,皆有所養,不敬,何以別乎?”(《論語》)。意思是說,作子女的,如果僅是能養父母,并不尊敬他們,更不能以和顏悅色的態度對待他們,這不算真正孝敬老人。孟子則進一步提出:“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”
歷代王朝對養老敬老也作出了許多具體規定:周朝每年舉行“鄉飲酒禮”,用以“正齒位、序人倫、敬老尊賢、息事端、敦睦鄉里”;春秋戰國時期規定,70歲以上老人免一子賦役,80歲以上老人免二子賦役,90歲以上老人全家免賦役;秦漢之際,國家每年在仲春、仲秋舉行兩次養老禮。仲秋之月,地方官員,要“按戶比民,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……八十、九十禮有加”;漢文帝規定,80歲以上老人,每月供給大米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,并規定“凡孝于親者人帛五匹”;唐朝規定,“男人七十、婦人七十五以上者,皆給‘子侍’”;明朝對老人有三優:一是“尊高年”,二是“設里正”,三是“優致仕”。朱元璋出身貧寒,對老年媼翁,特別體恤。他“詔天下養老之政”,凡80歲以上貧無產業者,只要為人正派,鄉里稱善,月給米五斗、肉五斤。他還下令各州府縣,選擇德高望重的老人,“凡見官有民患者”,可以上公堂直諫。“三諫不悛”,還可直接報告朝廷。
這種尊老敬老的社會風尚,今天仍然在大力繼承和發揚。為尊重和順應九九重陽節這個“九九,久久,延年益壽”的民俗與吉祥觀念,國家將重陽節這天定為“敬老日”、“敬老節”或“老年節”、“老人節”,積極開展尊老敬老活動,為老年人辦實事、好事。
孔子認為“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,至于犬馬,皆有所養,不敬,何以別乎?”(《論語》)。意思是說,作子女的,如果僅是能養父母,并不尊敬他們,更不能以和顏悅色的態度對待他們,這不算真正孝敬老人。孟子則進一步提出:“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”
歷代王朝對養老敬老也作出了許多具體規定:周朝每年舉行“鄉飲酒禮”,用以“正齒位、序人倫、敬老尊賢、息事端、敦睦鄉里”;春秋戰國時期規定,70歲以上老人免一子賦役,80歲以上老人免二子賦役,90歲以上老人全家免賦役;秦漢之際,國家每年在仲春、仲秋舉行兩次養老禮。仲秋之月,地方官員,要“按戶比民,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……八十、九十禮有加”;漢文帝規定,80歲以上老人,每月供給大米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,并規定“凡孝于親者人帛五匹”;唐朝規定,“男人七十、婦人七十五以上者,皆給‘子侍’”;明朝對老人有三優:一是“尊高年”,二是“設里正”,三是“優致仕”。朱元璋出身貧寒,對老年媼翁,特別體恤。他“詔天下養老之政”,凡80歲以上貧無產業者,只要為人正派,鄉里稱善,月給米五斗、肉五斤。他還下令各州府縣,選擇德高望重的老人,“凡見官有民患者”,可以上公堂直諫。“三諫不悛”,還可直接報告朝廷。
這種尊老敬老的社會風尚,今天仍然在大力繼承和發揚。為尊重和順應九九重陽節這個“九九,久久,延年益壽”的民俗與吉祥觀念,國家將重陽節這天定為“敬老日”、“敬老節”或“老年節”、“老人節”,積極開展尊老敬老活動,為老年人辦實事、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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