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語勝人是情商最低的行為
先來做個關于“人性”的小測驗:
如果有人對你提出的觀點進行反駁時,你是否會與之展開爭辯呢?
如果有人對某種你認為錯誤的觀點深信不疑時,你是否會立馬糾錯并努力向其灌輸正確的信息呢?
當你做錯事恰好被人無意戳穿時,你是否會急著為自己辯駁呢?
如果你命中以上任何一條,甚至全中,那你可能要注意了,你有一個既讓自己糟心又讓別人煩心的特質(zhì):爭辯。
在生活中,我們經(jīng)常會因特定的人和事發(fā)生爭執(zhí),你一言我一語,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力圖說服對方與自己的觀點達成一致。
但令人沮喪的是,到最后我們會發(fā)現(xiàn),爭辯的事情很難有結果,甚至還會遭人厭棄。
當一個人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別人的時候,他說話的目的就不再是為了溝通,而是為了戰(zhàn)勝別人。
口舌之爭贏了,朋友就少了。
耗費力氣做一件事,是想從中獲得某些特定回報。
例如,我們通過不斷提升工作技能來獲取更高的薪酬;
通過打扮外貌或者提升自己氣質(zhì)來取悅異性;
通過做好事來獲得幫助他人的快樂……
這些都需要我們付出努力和極大的心思,但費盡唇舌卻得不到任何東西。
既然如此,為何要去做費力不討好的事呢?
在古代的雅典,辯論已司空見慣。
所以經(jīng)常會看到這樣的現(xiàn)象:雙方架著胳膊爭得臉紅脖子粗,卻誰也說服不了誰。
即使對方被相悖的意見說服,他也不會因此而改變自己的想法。
因為對方并沒有真正地心服口服,只會認為是說不過你而已。
富蘭克林說:“如果你有競爭力,喜歡和別人爭辯,為了好玩而駁倒別人,你可能會贏得暫時的勝利。但是這次勝利毫無意義,毫無價值,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青睞?!?/p>
法國哲學家拉·羅什富科曾言:“若想樹敵,就勝于你的朋友;若想交友,請讓朋友勝于你。”
爭論是個力氣活,既無所得,又不討巧。那么我們何不放下執(zhí)念,容許相悖的觀點存在,考慮對方的感受,適時止聲?
如此,不僅避免了唇槍舌戰(zhàn),說不定還能成為他人心中的君子,多一個朋友,何樂而不為呢?
爭辯是把雙刃劍,傷人又傷己
人趨利避害的本能以及天生的自私性,會促使其傾向于做對自己有益的事。
如果此事傷人又傷己,那就不是聰明人該干的事兒了。
對于爭辯這件事,毫無疑問,人人都應唯恐避之不及。
爭辯會升級為爭吵,讓簡單的問題復雜化,讓兩個親密者之間心生間隙。
比如,只是出高速時下錯了路口,你就怨天尤人,和對方爭辯個沒完沒了。
“明明已經(jīng)提前告訴了你,下個路口出高速,你怎么在這個路口下了?”
“我聽到了,可是我以為你說的就是這個路口。”
“你以為!下一個和這一個你分不清嗎?”
“我真的是看錯了,又不是故意的,不然你來開車好了!”
……
原本只是一個簡單的“下錯路口”的問題,你只需告訴對方“沒關系,從別地兒繞回來就行”。
現(xiàn)在卻為了爭對錯讓整個車廂充滿硝煙,讓本應愉快的旅途以不歡開場。
別忘了,開車途中反應過激還會影響駕駛安全。
爭辯從來都不會為任何人帶來好處,你所獲得的短暫勝利,只不過是插入別人胸口冰冷的箭,后患無窮。
孔子曾說過:“惡利口之覆家邦者。”
意思是說,能言善辯者有時也會得罪他人,甚至為家族帶來災禍。
因太過執(zhí)著于對錯是非,或急著擊敗對方,彰顯才能,逞了一時口舌之快,卻讓對方心生芥蒂,埋下禍端。
不爭之爭,是無言的雄辯
我們的天性喜歡別人認同自己,當有人反對或質(zhì)疑,我們會不由自主地用自己的聲音壓過反對和質(zhì)疑的聲音。
可是這種欲望卻在談話中把我們拉得越來越遠,它讓我們遺忘了溝通真正的目的,遺忘了對我們真正重要的東西。
下次如果遇到某件事上存有爭議,我們在開口之前,先冷靜下來思考這三個問題:
1.為了什么而爭辯?
2.爭辯會讓我失去什么?
3.爭辯讓事情走向更好還是更壞?
冷靜的思考完上述問題后,相信你便不會再進行徒勞的爭辯,態(tài)度也會緩和很多。
“不爭之爭”,是無言的雄辯,是無形的智慧。
老子曾說:“以其不爭,故天下莫與之爭。”
莊子在《齊物論》中說:
“是不是,然不然。是若果實也,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論;然若果然也,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。化聲之相待,若其不相待。”
意思是說:是,也是不是;對,也是不對。如果是錯的,爭贏了也毫無意義;如果真是對的,又何必爭辯?
有些事無需爭,有些事爭了也沒用,于人于己無益,甚至可能引禍上身。
作家李小墨說:“始終要在言語上勝過他人,是我見過的情商最低的行為。”
懂得在恰當?shù)臅r候認輸,才是一種大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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